广州理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(总部)
联系电话:020-28250127
刘小姐:13560265035
邮箱:lsip.sally@hotmail.com
地址:广州越秀区瑶泉街5号山西大夏2505
佛山理商知识产权代理处:
联系电话:0757-82900152
林先生:18924561176
邮箱:lsip.sally@hotmail.com
地址: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朝安南路丰收街1座4层410D
理商知识产权黄埔分公司:
联系电话:020-28250127
林先生:13631417263
邮箱:lsip.sally@hotmail.com
地址: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黄村大道11号正南方向140米(汇珠商业广场二楼)
优先推进 精准落地
工商总局出台规定委托地方受理商标注册申请
9月1日起《委托地方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受理商标注册申请暂行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暂行规定》)开始施行。《暂行规定》是《工商总局关于大力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的意见》落地的具体实施方案之一。《暂行规定》的发布表明委托地方受理商标注册申请经试点后全面启动,实现商标申请人就近办理商标注册申请业务。
《暂行规定》指出,县级以上(以省会城市、地级市为主)工商、市场监管部门受工商总局商标局委托,在地方政务大厅或注册大厅设立商标注册申请受理窗口,代为办理商标申请受理等业务。申请单位填写相关材料后由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工商、市场监管部门提出意见后报送工商总局商标局,经批准公告后可开展受理业务。
《暂行规定》明确,受理窗口负责指定区域内商标注册申请受理、规费收缴,并接收、审核商标注册申请文件,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商标注册申请确定申请日。受理窗口同时还代发商标注册证,提供查询和咨询等服务工作。
《暂行规定》明确了地方受理商标注册申请的部门和程序,并对商标局、受托单位、受理窗口等单位的工作职责进行了划分,强调了相关工作人员应当依法行政,廉洁自律,忠于职守,文明服务。
《暂行规定》发布后,商标局将按照规定定期公布受托单位名单,并加强对受托单位的业务培训和指导。同时将对《暂行规定》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加强研判,制定专案,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。
友情链接:广州商标注册 广州专利申请 广州版权登记 广州工商注册 高新企业认定
备案号:粤ICP备17110933号-1
Copyright © 2012 广州理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
电话:020-29041125 邮箱:lszscqgs@126.com 网站:www.lszscq.com 地址: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瑶泉街5号山西大夏2505